目前众多社会组织很难留住优秀人才。据不完全统计,90%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学毕业生不在社会组织就业,造成了人才的极大浪费。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他们的付出没有得到合理的回报。发达国家社会组织收入来源,60%-65%来自政府购买服务,上海目前约25%,30%-35%来自基金会购买服务或资助,5%来自社会组织自身增值服务。这些国家社会组织就业人员,约占企业就业人数的10%,上海目前是1.9%。目前我国基金会数量相对较少、规模不大,因此政府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表现在(一)政府改革还没完全到位,政府转移职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让渡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以及承接项目的能力不放心、不放手,有的政府宁愿自己做,或者放给政府容易管理的事业单位去做。(二)有的政府部门认为,社会组织是做公益的,公益就应该便宜,把社会组织等同于“便宜货”。(三)有的政府部门在购买服务定价时仅依据部分专家的意见,但由于购买服务项目门类众多、领域广,参加评审的专家不一定完全了解,因此导致制定的价格不一定科学合理,同时购买的是服务,不是企业生产的实体商品,较难进行直观评估。

目前比较规范化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费用有三大部分:一是业务活动成本。包括项目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场地费,设备损耗费,宣传费用。二是管理费用。一般占业务活动费用的10%,包括行政和项目管理人员费用及办公费、水电煤、物业管理费、折旧费等。三是税费。即为申报项目运营产生的营业税,一般占业务活动费和管理费总和的5.65%。

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建议:

一、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的重要性。进入社会转型期,我国社会矛盾多发,其中一个原因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不足或提供的质量不高而造成的,而大量的民生类公益项目是和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直接对应,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所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即通过惠民生路径来推动社会建设,最后达到多赢格局。

二、政府职能转移和社会组织发展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政府要瘦身,要加大改革力度,把应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转由社会组织承接,为社会组织发展让渡空间。虽然目前财政和民政部门出台了“两个目录”,让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进入了规范程序,但需要增强刚性的制度。

三、政府制定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前要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意见,让购买服务项目更接地气,特别是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覆盖面较广的、受益人群多的公益项目要从长计议,切忌轻易砍掉。静安区社联会作为枢纽组织,通过调查研究,着力发现人民群众需求,并把需求设计成公益类项目,推荐给政府购买。

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价格要科学合理。要充分考虑社会组织人力资本密集的实际,合理确定价格构成中人力成本比例,一般都在项目的35%—40%,有的地区高的达到70%—80%。购买服务价格要与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规范化评估等级和专业人员的资质挂钩,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项目,以推动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规范化建设和员工的专业技能培训。

五、推广各类基金会、爱心企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更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有效平台。

六、政府购买服务在操作层面上要因地制宜,减少行政成本。居民区惠民生,“短平快”的金额较低的项目,可采取单一来源询价制度。对信誉好、服务质量高、承接项目绩效优秀的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以一签3年,只要承接方未发生重大变故,保持合同的连续性。同时,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绩效优秀的项目,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可以充分竞争的项目,应该打破行政壁垒,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竞争。

制定合理科学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价格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专业青年人才加盟社会组织,使他们有一份合理的收入、体面的生活,真正实现让社会组织成为令人向往、受人尊敬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