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焊接培训基地建设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
工程焊协 [2021] 03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的要求,促进我国焊接及相关领域标准化发展,鼓励行业技术进步,加快推动会员单位科技创新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依据《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协会将启动《焊接培训基地建设标准》标准编制工作。本标准旨在解决焊接培训基地建设规范性、统一性,促进焊接培训健康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征集参(主)编单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编单位的要求
1.重视标准化工作的行业骨干企业及各类学校;
2.有主编或参编焊接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经验;
3.有较强的生产、研发能力,具备标准的试验验证能力;
4.能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各阶段任务。
5.参编费用:主编单位:¥30000元(叁万元整)
参编单位:¥10000元(壹万元整)
二、参编人员的要求
1.参编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技术管理职务;
2.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权利和义务
(一)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权利
1.在相关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名称;
2.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相关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列入3人);
3.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可以发表独立见解并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义务
1.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3.分享本单位在相关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成效,供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4.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5.根据需要能够为标准研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及其他物质保障。
四、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推荐流程
1.参编单位填写“《焊接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参编单位报名表”(见附件1),参编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请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焊接培训基地建设标准》参编单位报名表”邮寄至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秘书处,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版)至指定邮箱。
3.2021年3月31日前将参编费汇入协会指定账号,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发票开具信息单”(见附件2)发送至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
4.参编单位及参编人付款后,由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发送参编单位确认函;
5.参编单位及参编人持确认函参加启动会,启动会时间另行通知。
五、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
联系电话:010-62278386
邮 箱:bzh@cecwa.org.cn
联 系 人:侯敏 谢琦
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
2021年2年2日